截止2019年,外地人在扬州购买首套住房是没有条件限制的,但非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一套住房及以上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根据扬州市政府下发的《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七条 设置已购商品住房转让年限。在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一套住房及以上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公证机关不得办理协议手续。
第八条 预售商品住房不得用于抵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后应按照预售许可内容对外进行销售,不得将已办理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用于抵押融资;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房地产开发企业用已办理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
外地人在扬州买房条件
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
2、本人在本地无房;如果有房,税款可能高一些。
3、能提供出在2年内累积缴纳13个月的税单或是社保;
4、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注意:在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一套住房及以上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公证机关不得办理协议手续。
房产税优惠情形:
(1)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房产税。
(2)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3)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4)想申请首套的,那买房时还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的首次购房证明。
外地人在扬州买房政策